央行決定于4月對中小銀行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
央行決定于4月對中小銀行定向降準,并下調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定向降準可釋放長期資金約4000億元,有效增加中小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穩定資金來源,有利于促進降低小微、民營企業貸款實際利率,直接支持實體經濟。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定向降準可釋放長期資金約4000億元,平均每家中小銀行可獲得長期資金約1億元,有效增加中小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穩定資金來源,還可降低銀行資金成本每年約60億元,通過銀行傳導有利于促進降低小微、民營企業貸款實際利率,直接支持實體經濟。
此次定向降準分4月15日和5月15日兩次實施到位,防止一次性釋放過多導致流動性淤積,確保降準中小銀行將獲得的全部資金以較低利率投向中小微企業。此次降準后,超過4000家的中小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等)的存款準備金率已降至6%,從中國歷史上以及發展中國家情況看,6%的存款準備金率是比較低的水平。
此次定向降準對象為何選擇了中小銀行?負責人表示,本次定向降準面向中小銀行,包括兩類機構,一類是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另一類是僅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獲得定向降準資金的中小銀行有近4000家,在銀行體系中家數占比為99%,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立足當地、扎根基層,是服務中小微企業的重要力量。
負責人指出,進一步降低中小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將增加中小銀行的資金實力,有助于引導其以更優惠的利率向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擴大涉農、外貿和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產業的信貸投放,增強對實體經濟恢復和發展的支持力度。
針對央行下調超額準備金利率一事,負責人回應,超額準備金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繳足法定準備金之后,自愿存放在央行的錢,由銀行自主支配,可隨時用于清算、提取現金等需要。
人民銀行對超額準備金支付利息,其利率就是超額準備金利率,2008年從0.99%下調至0.72%后,一直未做調整。此次央行將超額準備金利率由0.72%下調至0.35%,可推動銀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銀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
Editor:成房網(www.ywg839.com),成都房產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