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起不再限購!成都房產新政出臺
4月28日,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從4月29日起,成都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全市范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核購房資格。這些熱點問題你不可不知。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從實際出發,研究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在促進供需平衡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統籌推進“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建設,全面推動建立“人、房、地、錢”聯動新機制,根據人口變化確定住房需求,根據住房需求科學安排土地供應、引導配置金融資源,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準確研判住房需求,科學精準編制2024 年、2025 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二是深化實施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紅、橙、綠”三色管理機制,對存量規模較大、房屋銷售周期較長的“紅““橙”區域,適當減少用地供應,促進區域供需平衡。
三是推動商業辦公用房市場良性循環,鼓勵市、區國有企業通過租購閑置商辦用房作為辦公、公共服務及產業使用;鼓勵市場主體將自有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市場主體改建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哪些支持政策,具體如何申請?
各市場主體可向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提出申請,經屬地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申請單位憑認定書可以享受如下支持政策:
1、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2、按照《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 )規定執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稅收優惠。
3、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4、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長期低息貸款。